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过户之前,甲又把房屋卖给了丙。乙起诉甲,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诉讼中,乙放弃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但是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违约金。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过户之前,甲又把房屋卖给了丙。乙起诉甲,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诉讼中,乙放弃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但是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违约金。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1-12-19
37
问题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过户之前,甲又把房屋卖给了丙。乙起诉甲,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诉讼中,乙放弃要求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但是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违约金。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乙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乙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乙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答案
2
解析
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是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在乙起诉时,乙的诉讼请求是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诉讼过程中,乙将诉讼请求变更为支付违约金,即乙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本题的原因事实是甲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一屋二卖,违反了合同,并没有发生变更。本题答案为B。陷阱: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以及诉的理由是比较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也是司法考试反复考查的对象,考生应予以重视。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与诉讼标的不同,诉讼标的物指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任何一个案件都具有一个特定的诉讼标的,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存在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诉讼请求也不同于诉讼标的,在原告起诉时,诉讼标的已经特定化,不能随意变更,而诉讼过程中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的原因事实和法律依据,即包括原因事实、法律依据两部分。事实依据一般包括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和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事实。,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变更诉讼请求则是可以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M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请求乙履行清偿义务以及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因家中有事,便向甲提出终止该委托合同关系。由于乙终止该合同关系,给甲造成若干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小学生张某,9岁,在参加全国少儿英语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金1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设备、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
甲因与乙有仇,将乙家猪圈闸门拉开,致使关在猪圈中的猪逃离猪圈,并将行人丙撞伤,为此引起纠纷。对于丙的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准备5月1日到杭州旅行,便到火车站购买了火车票。对于甲与铁路承运人的合同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经口头协商达成一致,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矿山成套设备,出租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协议达成后,甲公司即向乙公司支付了第一笔价款,乙公司将成套设备交付丙公司使用,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一期租金后,因矿井坍塌无须再使用该设备,就未
2011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一亿元,期限两年,丙公司以保证人的名义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同时乙银行又与甲公司联系的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丁公司也对这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请回答以下问题:假设丁公司系由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通过单方面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向乙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随机试题
白话最早可见于公元5世纪左右南朝产生的笔记小说()
报告的最终作用是
A.清骨散B.知柏地黄丸C.清营汤D.黄连解毒汤E.五味消毒饮有清骨蒸潮热作用的方剂是()
某高瓦斯矿井的5203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通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该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2%,为保证安全,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下列该矿治理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的措施中,错误的是()。
李红,女,今年二十二岁,从某大学毕业后与某印染厂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李红与印染厂签订的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应约定为()个月才算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政策。
在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变动要件的有()。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和世界文化的宝贵遗产,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同疾.病作斗争的伟大成就。我国最早的中医学专著是()。
设二维随机变量(X,Y)的概率密度为求:(Ⅰ)(X,Y)的边缘概率密度fX(x),fY(y);(Ⅱ)Z=2X—Y的概率密度fZ(z)。
WhenthefirstwhitemanarrivedinSamoa,theyfoundblindmen,whocouldseewellenoughtode-scribethingsindetailjust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