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8年6月起至2008年12月止。甲同时提供自己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双方另行于2008年7月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8月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为甲的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9月,甲将房
甲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8年6月起至2008年12月止。甲同时提供自己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双方另行于2008年7月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8月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为甲的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9月,甲将房
admin
2015-07-08
80
问题
甲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8年6月起至2008年12月止。甲同时提供自己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双方另行于2008年7月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8月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为甲的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9月,甲将房屋出卖给丁,但并未告知该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该房屋出卖后也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甲到期没有清偿银行借款,乙银行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如何确认甲将房屋转让给丁的效力?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甲将房屋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因为甲转让抵押财产未经乙银行的同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L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犯诈骗罪,因法定刑为3年以上 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公安机关立案以后逃避侦查,此案的追诉期限为(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
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千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
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 )。
陈莱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莱,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合同法》第5l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随机试题
食物变应原诊断的金标准是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的血小板破坏部位主要在
中医学认为,与气的生成关系最密切的脏是
患者,男,35岁。因高热、皮肤瘙痒半个月来诊。查体:右颈部、锁骨上淋巴结肿大,互相粘连,无压痛。检测白细胞10×109/L,中性0.66,淋巴0.24,血红蛋白90g/L;骨髓涂片可见R—S细胞。为明确诊断,首先应做的检查是
疾病流行强度有
科学发展观是在准确把握()的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
张华从A点出发,李明从B点出发,同时赶往距离AB中点100米的C点开会,已知张华每分钟走80米,李明每分钟走100米,若干分钟后,两人同时到达C点,那么AB之间总路程为()米。
阀控铅蓄电池组在放出电量超过()以上额定容量应进行均衡充电。
根据《博物馆条例》规定,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说明维护和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基础在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