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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多项选择第40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决议。
(2010年多项选择第40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决议。
admin
2011-10-29
25
问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40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决议。
选项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规范性文件
D、公司章程
答案
A,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东撤销违法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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