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乙、丙、丁四人都是已成年的男子。一天他们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丁三人聚集在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上盗得出口布料三捆,价值人民币3000
甲、乙、丙、丁四人都是已成年的男子。一天他们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丁三人聚集在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上盗得出口布料三捆,价值人民币3000
admin
2013-03-26
8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都是已成年的男子。一天他们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丁三人聚集在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上盗得出口布料三捆,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第二天,甲要乙去找丙想办法销赃,乙找到丙后,丙一再表示不干,乙说:“上船容易下船难,不去小心你的狗命。”丙出于无奈,遂把赃物卖掉,所得赃款由四人平分。问:在本案中,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谁是胁从犯?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在本案中,甲是主犯,乙、丁是从犯,丙是胁从犯。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甲提议盗窃,并分派乙、丁进行犯罪预备,甲同乙、丁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后,甲又让乙找丙销赃,最后平分赃款。可见,在这起共同犯罪中,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是胁从犯。本案中乙、丁积极参加这起共同犯罪,但又不是犯罪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比起主犯甲来说,乙、丁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丙参与了事先通谋、事后销赃,应属共同犯罪,但丙销赃行为是在乙胁迫下实施的,因此他是胁从犯。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HA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国家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是指导人民警察正确办案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
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处罚促使违法者幡然醒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
民主政治的最基本内涵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权力是有限的。()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
公民无权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乱纪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这些是行政监督机关的工作。()
在我国,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现代企业制度中出资者的所有者权益包括()。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行政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
人们在充分利用森林的经济价值时,由于忽视了它的生态价值以及过度砍伐,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后果,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而且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事实从哲学上说明()。
随机试题
蛋白质溶液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蛋白质分子表面形成水化膜,并在偏离等电点时带有相同电荷。()
WindowsXP属于计算机软件系统中的
患者低热,咽喉肿痛1周。发魂甲状腺肿大,左侧局部压痛,结合超声声像图,最可能的诊断是
调节红细胞生成的主要体液因素是()。
苦杏仁除止咳平喘外,还能
某石油储备库,有10104m3浮项原油储罐30座。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配备泡沫消防车两台、高喷消防车一台、水罐消防一台,并有专职消防员30人。单位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安全环保部是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层层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某企业2011年5月份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5日,企业生产甲产品领用A材料10000公斤,制造部门一般耗用A材料1000公斤,单价20元,生产乙产品领用B材料8000公斤,单价12元。(2)7日,以现金购买车间办公用品560元。(3
假定某投资者以940元的价格购买了面额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10%、剩余期限为6年的债券,那么该投资者的当前收益率为( )。
Y理论认为、人并非生来就是懒惰的,要求工作是人的本能,在正常情况下人愿意承担责任。()
商场的自动扶梯以匀速由下往上行驶,两个孩子嫌扶梯走得太慢,于是在行驶的扶梯上,男孩每秒钟向上走2个梯级,女孩每2秒向上走3个梯级。结果男孩用40秒钟到达,女孩用50秒钟到达。则当该扶梯静止时,可看到的扶梯级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