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2006年新成立的公司,2006年发生经营亏损3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未来5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2007年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4年内能产生

admin2010-01-21  23

问题 A公司为2006年新成立的公司,2006年发生经营亏损3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未来5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2007年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4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剩余亏损。2007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2007年颁布的新所得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08年实现税前利润1 200万元,2008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3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剩余亏损。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2006年末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90万元
B、2007年末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为0万元
C、2007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64万元
D、2007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550万元
E、2008年末当期应交所得税为0万元

答案A,D,E

解析 2006年末,A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 000×33%=990(万元); 2007年末,可税前补亏8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3 000-800)×25%=550(万元),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90-550=44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0,所得税费用 =440万元;2008年末,可税前补亏1 2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3 000-800-1 200)×25% =250(万元),应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0-250=30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0,所得税费用=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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