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admin2014-05-11  29

问题 《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试说明:
    (1)《刑法》第198条的罪名是什么?其犯罪客体和主观罪过是什么?
    (2)本条规定中的“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规定中的“受益人”的含义是什么?
    (4)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将被保险人乙烧死在公寓里,如果你是法官应当如何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5)非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丙利用办理理赔业务的便利,虚构保险事故,骗取5万元人民币,应当如何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198条的罪名是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有关保险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保险诈骗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 (2)“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创造条件。 (3)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 (4)应当按照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甲采用放火的方式将乙烧死在公寓内,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应当按照放火罪定罪处罚,而不是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同时,甲实施的放火行为是为了骗取保险金,其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刑法》第198条第2款对与保险诈骗罪有关的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作出了特别规定,所以应当按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5)丙构成职务侵占罪,不构成保险诈骗罪。虽然丙采取了欺骗的手段,但是由于其不是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也不是受益人,不是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所以不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丙的行为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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