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下列哪一种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dmin2013-12-28  17

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下列哪一种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选项 A、电影学院学生甲为完成改编课程作业,未经乙的同意将其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作为学年作业
B、某学院为学生学习高等数学的需要,翻印正式出版的《数学题解》300套,并以每套20元的价格卖给学生及教师
C、张某在自己的毕业论文中引用其导师尚未发表的论文数据
D、甲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将百代唱片公司制作的三首歌曲以卡拉OK的形式播放

答案A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下列情况构成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简称为五馆收藏);(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提示:此为机械复制);(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提示:仅限于中国国籍的作者,并在国内出版发行。如果为外国国籍或无国籍作者的作品的“汉译少”不为合理使用);(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提示:无作者国籍的限制)。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从以上法条规定来看,只有A选项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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