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982年11月出生,无业。1998年12月甲为了“捞钱”,将一富家的孩子乙绑架,并向乙的父亲勒索人民币50万元,因发觉乙的父亲报警,勒索未成,气急之下,将乙杀死。中级法院于1999年 12月公开审理了此案。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甲应:()

admin2013-06-09  29

问题 甲,1982年11月出生,无业。1998年12月甲为了“捞钱”,将一富家的孩子乙绑架,并向乙的父亲勒索人民币50万元,因发觉乙的父亲报警,勒索未成,气急之下,将乙杀死。中级法院于1999年 12月公开审理了此案。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甲应:()

选项 A、判处死刑
B、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C、判处死刑,暂不执行,待1年以后执行
D、不能判处死刑,可判处无期徒刑

答案8

解析 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得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参见《刑法》第17、19条规定的内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8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