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人A年满18周岁,来乙国与乙国成年人B(乙国法定成年人为18周岁)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手续齐全,无违法性条款,但到合同应该履行时,A因供货发生困难,就以自己根据其属人法即甲国法规定尚未成年(甲国法定成年年龄为20周年)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拒绝履行
甲国人A年满18周岁,来乙国与乙国成年人B(乙国法定成年人为18周岁)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手续齐全,无违法性条款,但到合同应该履行时,A因供货发生困难,就以自己根据其属人法即甲国法规定尚未成年(甲国法定成年年龄为20周年)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拒绝履行
admin
2009-03-19
28
问题
甲国人A年满18周岁,来乙国与乙国成年人B(乙国法定成年人为18周岁)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手续齐全,无违法性条款,但到合同应该履行时,A因供货发生困难,就以自己根据其属人法即甲国法规定尚未成年(甲国法定成年年龄为20周年)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拒绝履行合同,为此乙国人B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履行合同,中国法院处理此案的方法为__________。
选项
A、甲国人A具有行为能力,该合同有效
B、甲国人A不具有行为能力,该合同无效
C、甲国人A具有限制行为能力,A、B两人协议履行合同
D、上述三项均错误
答案
8
解析
A中有关商务活动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可以适用行为地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7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司考试题)汪某为兴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34%。2017年5月,汪某因不能偿还永平公司的货款,永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某在兴荣公司的股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
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我国《证券法》规定,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出现的行为包括()。
新中国第一部《证券法》于()审议通过。
(2016年司考试题)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我国公司设立的原则是()。
2018年1月5日,元某至妙姿公司工作,3个月后,公司要求签订合同,元某以违约金过高为由拒绝签订。2019年1月2日,元某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3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经查,公司多次找元某签订合同未果,但未书面通知元某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出的哪些人组成?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
随机试题
环氧富锌比无机富锌的防腐性能好,所以广泛用于海上平台涂装。
热疮外治不宜选用的剂型为:
下列关于呼吸训练的注意事项不正确的是
下列肝胆病中,哪项不出现眩晕症状()
肠梗阻非手术治疗中,矫正全身生理紊乱的主要措施是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最近,班主任李老师发现,班上的张同学傍晚放学后经常留下来帮助当天值日的同学一起打扫卫生。李老师想到班级一直缺乏一种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她认定张同学具有助人为乐的品德,决定树立典型,于是设计了一个主题班会活动,并让张同学做重点发言
某位学生请人代考英语,按照教育厅和学院文件的规定,应该做除名处理,但是该学生是政府机关某领导的儿子,学院院长也打招呼从宽处理,你作为教务处处长,怎样处理这种事情?
A、 B、 C、 D、 A
典型的嵌入式系统硬件由嵌入式最小硬件系统及相关通道或接口组成,若一个嵌入式系统需要完成模拟量输出功能,该功能是由下面列出的嵌入式系统的()实现的。
Wheredidthewomangolastyea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