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行使( ),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admin2013-01-15  41

问题 在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行使(    ),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选项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断合同履行中的三类抗辩权”的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合同法》第 6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7FV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