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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船舶抵押权[武汉理工2010年研]
抵押权与船舶抵押权[武汉理工2010年研]
admin
2022-09-19
22
问题
抵押权与船舶抵押权[武汉理工2010年研]
选项
答案
(1)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物或者财产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2)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3)二者的共同点:设立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抵押债权的实现;设立都需签订书面合同,对于抵押物中的不动产等还应向有关部门登记等。 (4)二者的不同点: ①设立的对象不同。抵押权设立的对象一般是普通的动产与不动产,只要该动产与不动产为抵押人所有或合法占有,均可以设立抵押权。船舶抵押权的设立对象只能是船舶或者正在建造中的船舶。 ②设立的内容和方式有所不同。船舶抵押权是在海上融资活动中产生的,有别于民法中的抵押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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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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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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