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砖混结构甲醇合成厂房,厂内地下1层、地上2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为40m。厂房内一层布置了变、配电站、办公室和休息室,这些场所之间及与其他部位之间均设置了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变、配电室与生产部位之间的防火墙上设置了镶嵌固定窗扇的防火玻璃观

admin2018-10-17  34

问题 某砖混结构甲醇合成厂房,厂内地下1层、地上2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为40m。厂房内一层布置了变、配电站、办公室和休息室,这些场所之间及与其他部位之间均设置了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变、配电室与生产部位之间的防火墙上设置了镶嵌固定窗扇的防火玻璃观察窗。办公室和休息室与生产部位之间开设甲级防火门。顶层局部厂房临时改为员工宿舍,员工宿舍与生产部位之间为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并设置了两部专用的防烟楼梯间。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指出该厂房在层数、建筑面积和平面布置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选项

答案(1)甲类厂房不允许设置地下室,应取消地下室; (2)甲类厂房宜设置为单层,本题为二层,局部为三层,宜改为单层; (3)甲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变、配电站,供该厂房专用的10kV以下专用变配电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可与厂房一面贴邻。故该厂房内的变配电站应迁出厂房,若为专用10kV以下变配电站,可按上述要求贴邻,否则不应贴邻; (4)甲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确需贴邻时,办公室、休息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5)甲类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应将该员工宿舍迁移到其他建筑。

解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1条规定,甲类厂房宜采用单层。
第3.3.4条规定:“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第3.3.5条规定:“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第3.3.8条规定:“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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