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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dmin
2009-03-15
31
问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记录,该照片是物证
B、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搜查出若干受贿物品并制作了搜查笔录,该受贿物品是搜查笔录的一部分
C、鉴定人在鉴定结论中可以写明现场提取的指纹是犯罪嫌疑人所留的结论
D、有多处现场时,勘验后可以统一制作笔录
答案
1,2,8
解析
勘验、检查笋录是侦查人员依法对同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检查的情况的客观记载。勘验、检查笔录与书证同为《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独立的证据形式,两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差异。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表现为:书证是司法人员收集到的客观存在的以其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载体;而勘验、检查笔录则是司法人员依法制作的有关勘验、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另外,从内容上看,勘验、检查笔录记载的多是物证材料,但并不是物证材料本身,而是保全这些证据的方法,是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验、检查情况的记录,是一种书面形式的证据材料,在形成时间、制作主体以及内容等方面都有别于书证。
勘验、检查笔录与鉴定结论是两种不同的证据。主要区别表现在:(1)勘验、检查笔录由办案人员制作,鉴定结论是由办案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鉴定人制作的;(2)勘验、检查笔录是对办案人员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鉴定结论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的分析意见; (3)鉴定结论解决的是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勘验、检查笔录则解决的是案件中的一般性问题;
本题选项A中的照片系侦查人员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中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物证。选项B中的物品系物证,不是搜查笔录的一部分。选项D错误,因为对有多处现场的,侦查人员进行勘验后,应当分别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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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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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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