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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是( )。
(2017年真题)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是( )。
admin
2019-02-19
35
问题
(2017年真题)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是( )。
选项
A、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无效
B、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
C、张某和其他选民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被拒绝
D、选举委员会不同意张某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答案
B
解析
《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据此,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仅限于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意见。本题表述中,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对此有意见,可以起诉,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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