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据报道:据报青岛两考生参加高考之后,因不满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区别分数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部,主张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
据报道:据报青岛两考生参加高考之后,因不满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区别分数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部,主张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
admin
2019-02-26
31
问题
据报道:据报青岛两考生参加高考之后,因不满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区别分数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部,主张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随后原告方并未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其起诉的目的只是在于引起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至今其目的已经达到。
请结合宪法的相关知识及规定分析:
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分数线是否构成对考生平等受教育权的侵犯?
选项
答案
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分数线是否构成对考生平等受教育权的侵犯,原因如下:一方面,这种根据地域划分数线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直接的不平等对待,因为它让不同地区的考生接受不同的录取标准;另一方面,这一做法不属于平等权上的合理差别,合理差别主要是指基于年龄、性别和民族文化特点所给予的某些法定优待规定,高考录取地域划线的做法显然不属于这几个类别。因此,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线的做法是对平等权的侵犯。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vK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依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央哪些机关可以对特别行政区行使职权?()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以下选项中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 )。
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作处理。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作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
封建制五刑体系中,加、减若干等,实行上下推算原则量刑的刑罚有()。
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条文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这种法律解释所采用的解释方法有()。
根据唐律中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8条第2款规定: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哪几项要求()
(2016年真题)义绝指夫妻情义已绝,是唐代强制离婚的条件。下列选项中,构成义绝的有()。
《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进呈刑律分则草案折》载:“是编修订大旨折衷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仍不戾乎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清末修律处理外来法与本国固有法之间关系的原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律移植有哪些启示?
随机试题
纯碱、烧碱、火碱都是氢氧化钠。()
下列支气管疾病中,引起咯血较少见的是
关节内强直与关节外强直最有诊断意义的鉴别点是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2005/2/65)
某冶建工程公司承建某钢厂冷轧薄板车间一大型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工程。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680万元,工期为90天,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对施工单位罚款8000元,并承担相关费用,每提前一天奖励施工单位10000元。由于业主和其他原因造成工期
贯穿丰田生产方式的两大支柱是准时化和()。
某公司要对分布在多国的员工及时传达信息,比较有效率的沟通方式是()
设随机变量(X,Y)服从二维正态分布,且X与Y不相关,fX(x),fY(y)分别表示X,Y的概率密度,则在Y=y的条件下,X的条件概率密度为fX|Y(x|y)()
第一代计算机使用的逻辑部件是()。
Studentsofhowchildrenlearnlanguagegenerallyagreethatthemostremarkableaspectofthisfeatistherapidacquisition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