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案例分析第6l~65题)甲和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2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10万元,甲交付定金2万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交车每迟延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交款每迟延一天,应多交车款

admin2013-01-10  24

问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6l~65题)甲和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2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10万元,甲交付定金2万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交车每迟延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交款每迟延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乙公司对卡车进行了修理。卡车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
(2009年案例分析第62题)关于本案责任的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不可抗力的出现,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由于不可抗力的出现,乙公司承担公平责任
C、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甲承担公平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可抗力与免责关系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种免除,免除的只是迟延责任(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履行责任。同时,“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在本案中,乙方是在迟延履行之后发生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免除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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