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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传授了盗窃汽车的方法,乙虽学会此种犯罪方法,但一直未实施犯罪行为,则甲( )。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汽车的方法,乙虽学会此种犯罪方法,但一直未实施犯罪行为,则甲( )。
admin
2019-08-30
34
问题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汽车的方法,乙虽学会此种犯罪方法,但一直未实施犯罪行为,则甲( )。
选项
A、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未遂)
B、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盗窃罪(未遂)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2018年辅警考试真题。《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是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规定,该罪属于行为犯,即无论被传授人是否接受又或者是否按照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只要传授人完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无未遂和既遂之分,故A项、C项错误,B项正确。乙未实施犯罪行为,学习盗窃的方法,只能构成犯罪预备,并未开始“着手”实行,不构成盗窃罪,甲并未和乙商议盗窃、更未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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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础知识题库辅警招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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