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问题》(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人民法院要向某外国的MGQ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

admin2009-11-23  28

问题 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问题》(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人民法院要向某外国的MGQ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的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如果只是路过中国,这时不可以向詹某直接送达该文书
B、中国律师王某是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提及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故不能向王某送达
C、该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把文书送达该代表机构须该公司的特别授权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答案D

解析 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故 A项不正确;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王某授权委托书并未提及单位接收司法文书,就表明其没有明确反对其代为接收,故B项说法错误;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代表机构,是否享有授权不是必要条件,故C项错误;D项是《涉外送达规定》第10条的规定,故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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