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院的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院的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
admin
2009-04-23
37
问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院的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决定提起再审抗诉。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B、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省高院再审
D、依照第二审程序所做出的再审裁判是生效裁判
答案
1,2,4
解析
《高法解释》第306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决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见,A、C两选项正确。根据《高法解释》第3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可见,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二审的终审裁判不是“生效”的裁判。“终审”和“生效”的含义在刑事诉讼中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完全相同,若终审判决还须进行死刑复核,则该判决还未生效。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q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应遵守《伯尔尼公约》的有关规定。《伯尔尼公约》规定:
关于我国现行宪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去公证机关对该合同进行公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银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目前各国用来解决物权关系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但这一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在适用上存在一些例外,下列何种情形并非物之所在地法原则适用的例外:
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贾某于寒假期间在方正电子图书网站上通过信用卡付费1元阅读了《商法学》一书,耗时2小时,对于贾某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下列检察官的行为中,违反了《检察官法》的规定的有: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强制执行的措施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采用?
随机试题
什么样的斜面称为复合斜面?
下列各项中,属于麻子仁丸组成药物的是
A.耳鸣B.耳聋C.重听D.目眩E.目痛
月经产生的主要机制在于
背景资料:某水闸共3孔,闸室每孔净宽为8.0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①闸底板和闸墩。②消力池。③消力池段翼墙。④斜坡段翼墙。⑤斜坡段护底。⑥翼墙后填土等。闸室底板与斜坡段底板混凝
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管()。
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其中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不包括()
音乐主题的构思有主题的情感定位、风格定位、结构定位、语气与气势定位四种。()
Ihavelittleinformationasregardsherfitnessforthepost.
A、Thechild’sacademicperformance.B、Thechild’scharacterandpersonality.C、Thechild’scomputerskills.D、Thechild’swill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