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1月,
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1月,
admin
2017-05-15
40
问题
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1月,经A公司同意,C公司与D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将该房屋转租给D公司,租期4年,月租金8万元。根据约定,D公司的租金缴付方式为:每年1月底前向C公司缴付3万元、向A公司缴付5万元。但合同签订后,D公司除向C公司缴付了3万元租金外,一直未向A公司缴付。C公司也未向A公司缴付2009年租金。
后A公司无力清偿对B银行的借款。经B银行同意,A公司于2009年底与E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200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房屋售与E公司,并约定2010年1月初办理过户登记。
2010年1月1日,D公司因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造成房屋损失100万元。C公司为此解除了与D公司的转租合同并收回房屋。1月5日,C公司对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
A公司与E公司于2010年1月6日依约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E公司要求C公司腾退房屋,C公司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予以拒绝。次日,C公司进而向A公司主张,A公司未告知其房屋出售之事,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此无效,E公司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公司发现房屋受损,经与A公司协商,E公司在应支付房屋价款中扣除100万元,只向A公司支付了1900万元。A公司将此1900万元支付给B银行,B银行则认为,其对于A公司因房屋受损而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此外,A公司和E公司均认为,欠缴的2009年全年租金应由自己收取。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C公司关于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C公司关于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只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q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由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应当持有公司股份。()
外商投资设立的公司只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不适用公司法。()
公司逾期不能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下列合同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过程中有()之一的,要约失效。
随机试题
有以下程序段:#includemain(){inta,b,c;a=10;b=20;c=30;if(a>b)a=b,b=c;c=a;printf(’’a=%db=%dc=%d\n’’,a,b,c);}程序运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I型超敏反应
应在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在变更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非常广泛,()中确认了一系列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30号令),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等。
弗洛伊德学说认为,自我的概念意味着()。
精益生产是通过系统结构、人员组织、运行方式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变革,最大限度地消除浪费和降低库存以及缩短生产周期,力求实现低成本准时生产的技术。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流程整体优化、均衡物流、高效利用资源、消灭一切库存和浪费,达到用最少的投入向顾客提供最完美价值的目
下列有关光纤接入网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TheDifferenceBetweenSpokenandWrittenEnglishI.Thedefinitionofspeechandwritingtwo【T1】______methodsofcommunicatio
NobodyreallyknowshowbigLagosis.What’sindisputableisthatit’sgrowingveryquickly.Betweennowand2050,theurbanpo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