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试分析民法规定该制度的意义。 (3)

admin2016-09-06  40

问题 《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试分析民法规定该制度的意义。
    (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特征。
    (4)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

选项

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法律规定用益物权的意义在于:对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维护资源的有序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用益物权具有如下特征: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限制物权;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主要是不动产。 (4)用益物权的效力表现在:用益物权一经成立,权利人对物即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有人和权利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不得妨害用益物权人行使用益物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qf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