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人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后两局共同作出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万元;罚款10万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
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人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后两局共同作出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万元;罚款10万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
admin
2012-09-10
38
问题
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人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后两局共同作出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万元;罚款10万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请回答下列问题。
城建公司以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听证为由,主张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是否成立?( )
选项
A、理由不能完全成立,因责令停产停业可申请听证,而罚款不可以申请听证
B、理由不能完全成立,因较大数额的罚款可以申请听证,而责令停产停业不可申请听证
C、理由成立,因较大数额的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均可申请听证
D、理由成立,因任何数额的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均可申请听证
答案
C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 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该行政处罚没有遵守法定程序,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n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检察官具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协议首次规定了以下哪项内容?()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来确定。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不属于()。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规定,公民若被逮捕,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和罢免权,正确的说法是()。
关于宪法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2条规定:“澳门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根据此项规定,下列哪个分析判断是正确的?(
下列情形中,违反公证员职业道德,依照《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应当受到惩处的选项有:
甲为A市刑警队的中队长,与当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青龙帮的头目乙从小一起长大,交情很好,甲出于义气在刑警队侦查青龙帮的过程中向乙通风报信,隐匿证据,阻挠侦查人员的工作。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随机试题
在Windows7中,获取帮助信息可直接按()键。
A.卫气B.营气C.宗气D.元气E.精气
以下四人,按照秦朝当时的法律规定,()有可能被判无罪。
关于互感器性能的说法,错误的是()。
所谓恶性病毒,即该病毒发作时将破坏数据,删除文件或使整个系统处于瘫痪状态等。()
境外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临时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下列条约跟香港有关的是()。
两份等体积且氢离子浓度相同的溶液A和B,A为盐酸、B为醋酸,它们分别和锌反应,若最后仅有一份溶液中存在锌,且放出氢气的质量相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反应所需要的时间:A>B;②开始时的反应速率:A>B;③参加反应的锌的物质的量:A—B;④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默示形式的意思表示的是()
SaveEnergyatHomeOntheaverage,Americanswasteasmuchenergyastwo-thirdsoftheworld’spopulationconsumes.That’s(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