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09-03-15
21
问题
对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对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予以考察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
1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对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所以A是不准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l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学生甲极具天赋,参加多部影视剧攒下存款若干。为让甲存款保值,甲父在某城市以甲的名义购买多套房屋,未料周边房价均上涨,唯独该城市房价下跌,导致严重亏损。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8/回忆/多)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3年)
小琴从小天赋异禀,甚得其祖父喜爱。6岁时,祖父将其珍藏的一幅价值百万元的名画赠与小琴,其母亲表示拒绝。8岁时,祖父又将其价值8万元的名表一块赠与小琴,其母亲知道后也表示拒绝。对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2019/回忆/单)
某宿舍六人在学期开始时约定,在学期结束时由获得奖学金的人请宿舍的人聚餐,在学期结束时甲乙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六人在学期末如约到酒店就餐,期间甲愤然离席,乙随后也离开了酒店。对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2018/回忆/单)
甲向乙借款1000万元,丙在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栏签字,但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丁以自有的房屋对甲的借款向乙进行了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回忆/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
甲欠丙100吨钢材,为偿还该债务,甲与乙订立了100吨钢材的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向丙直接交付钢材,丙也可以直接向乙请求履行,丙对此知情,也未拒绝。以下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2020/回忆/单)
随机试题
出于战略性目的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有()
以下糖尿病康复治疗中不正确的是
典型的红白血病发展一般依次经过的三个阶段是
某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有多层住宅250万m2,则该企业在管理面积方面符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为()。
“豫剧四旦”是指()、马金凤、阎立品、崔兰田。
某大学通过逐步改善科研、生活条件,让本校教师和引进的人才共同拥有一个好的环境。2002年年底,投资1600万元的工科实验大楼已交付使用。实验用房新增了1.2万多平方米,并筹集资金500多万元购置和更新了设备。他们通过出售公房和自愿筹资等方式实施教师“安居
森林:树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中国人民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主要包括()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1.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WORD1.DOCX)保存文档。【文档开始】绍兴东湖东湖位于绍兴市东郊约3公里处,北靠104国道,西连城东新区,它以其秀美的湖光山色和奇兀实景而闻
Manhasbeenstoringupusefulknowledgeabouthimselfandtheuniverseattheratewhichhasbeenspiralingupwardfor10,000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