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59题,多选)

admin2020-01-15  42

问题 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59题,多选)

选项 A、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5%的
B、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丹桂公司未告知冯某又将该住宅楼整体抵押给第三人的
C、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D、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丹桂公司拒绝修复的

答案A,B,C

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故A项正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故B项正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故C项正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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