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因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被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某甲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盗窃行为,但所盗电缆的价值不足200元,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因此不能构成犯罪,一审法院不按盗窃罪而是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

admin2013-08-05  35

问题 某甲因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被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某甲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盗窃行为,但所盗电缆的价值不足200元,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因此不能构成犯罪,一审法院不按盗窃罪而是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适用法律错误。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存在错误。

选项

答案第一,按照“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当同一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在某类问题上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殊性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特殊规定。 第二,某甲的行为虽然是盗窃行为,但他盗窃的对象不同于一般财物,而是通信电缆,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比一般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得多。正因为如此,刑法将此类行为从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分离出来,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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