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2004—2—91,任)

admin2014-02-25  43

问题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2004—2—91,任)

选项 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   
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E、B,D

答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 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亭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1)人民法院、人民榆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笫4项至第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本题A项中张某的朋友正在缓刑考验期内,属于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情况,所以不可以接受委托,故A项错误;B项中张某的父亲,属于法院的现任审判员,但由于他是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故B项正确;C项中张某的叔叔,已加人日本国籍,而且不是张某的近亲属或监护人,所以不能担任辩护人。故C项错误;D项中王某是张某的朋友,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可以接受张某的委托成为辩护人,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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