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2004—2—91,任)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2004—2—91,任)
admin
2014-02-25
43
问题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2004—2—91,任)
选项
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
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E、B,D
答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 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亭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1)人民法院、人民榆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笫4项至第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本题A项中张某的朋友正在缓刑考验期内,属于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情况,所以不可以接受委托,故A项错误;B项中张某的父亲,属于法院的现任审判员,但由于他是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故B项正确;C项中张某的叔叔,已加人日本国籍,而且不是张某的近亲属或监护人,所以不能担任辩护人。故C项错误;D项中王某是张某的朋友,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可以接受张某的委托成为辩护人,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Y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走私类犯罪?
家住A市的李某因经济困难,遂产生抢劫念头,后以打车为名拦住一辆出租车,抢走现金1000元。随后,将出租车劫往B市,途中将女司机强奸。强奸后又将车劫往C市路边一偏僻处把司机杀害后抛出车外,恰遇C市治安联防队员进行巡查被抓获。在确定案件管辖权时,A、B、C三
公务员李某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如果对此处分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哪项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吸收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行的原则,它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具有的特点包括:()
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决定。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
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犯罪为由将张某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张某的逮捕。3个月后,经张某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卫生局负责人赵某卫生监管失职案中发现赵某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下列哪项案件中不属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请回答第92—93题。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
随机试题
某企业2011年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收入150万元,成本、费用及销售税金共计160万元,全年亏损10万元。经审核,成本、费用真实,收入无法核准。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为20%,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主要是师德要求的高层次性、师德意识的自觉性、师德内容的先进性、()、师德影响的长远性与深刻性。
清代出现了不少富有英雄传奇色彩的历史小说。这些作品多具有时代意识,代表作品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如果想在删除文件或文件夹时,不弹出确认对话框,可以通过()窗口进行设置。
疑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初筛应做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可因主观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1.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矿井的运输石门施工任务,该石门所穿过的岩层主要为泥岩和煤层,岩层遇水后易膨胀,稳定性较差,岩层倾角为20°。石门设计采用锚喷网支护,临时支护为打锚杆,必要时喷混凝土,支护紧跟工作面。该施工队为加快进度,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
VBA提供了多个用于数据验证的函数,其中IsData函数用于合法日期验证;_________函数用于判定输入数据是否为数值。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