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得的以下各项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

admin2018-07-09  22

问题 公司取得的以下各项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

选项 A、销售货物收入
B、接受捐赠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提供劳务收入

答案C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故A、B、D三项均属于应纳税收入。该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故C项为免税收入,本题选择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XOp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