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公司为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使得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相一致,对公司的员工推出股票期权的激励措施。2018年1月1日,授予员工王某5万股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13个月,约定的行权价是1元/股。2019年2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1

admin2019-11-06  31

问题 东大公司为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使得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相一致,对公司的员工推出股票期权的激励措施。2018年1月1日,授予员工王某5万股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13个月,约定的行权价是1元/股。2019年2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10元/股,员工王某准备行使该股票期权。请问:作为税务师,请解释股票期权应如何缴纳个税,并计算行权时王某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股票期权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如下: (1)取得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到期行权,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行权后转让股票,原则上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来纳税。但由于,现阶段我国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这部分所得免税。 (4)转让股票之前,持有股票中如果有分配股利的情况,还可能取得股息、红利,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纳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王某行权时应该缴纳的个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10一1)×50 000=450 000(元)。应纳税额=450 000×30%一52 920=82 080 (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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