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公安局以公民甲涉嫌抢劫对其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其逮捕后提起公诉,区法院以抢劫罪对其判处4年有期徒刑,甲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后甲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不断申诉,最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无罪的再审判决,甲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应以哪个机关为赔偿

admin2014-07-03  37

问题 某区公安局以公民甲涉嫌抢劫对其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其逮捕后提起公诉,区法院以抢劫罪对其判处4年有期徒刑,甲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后甲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不断申诉,最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无罪的再审判决,甲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应以哪个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选项 A、区公安局   
B、区检察院
C、区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最终的生效判决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因此应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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