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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某与胡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季父死亡,则季某将房屋租给胡某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季某与胡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季父死亡,则季某将房屋租给胡某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dmin
2009-05-12
33
问题
季某与胡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季父死亡,则季某将房屋租给胡某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选项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及效力问题。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是或然性的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性的事实,因为期限是肯定要到来的。本题中,双方约定,季父死亡,季将房租与胡某居住。季父死亡应为所附期限,因为季父是肯定要死亡的,该事实是必然会发生的。该期限属于始期,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其生效条件就是期限的到来。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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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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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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