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项选择第12题)根据我国公司法,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1-10-29  32

问题 (2011年单项选择第12题)根据我国公司法,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仅在特殊情况下,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B、监事会可以查阅公司账簿
C、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
D、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答案B

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公司监事和监事会的规定。《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55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34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第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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