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多选50)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dmin2019-02-19  24

问题 (2009年多选50)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选项 A、法律解释一般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B、法律解释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具有价值取向性
C、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
D、法律解释有时可以起到弥补立法不足的作用

答案A,C,D

解析 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可见,A项表述成立。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的目的和价值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可见,B项表述不成立。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为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可见,C项表述成立。在任何法律体系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应规定的未作规定、规定不够准确清晰或界限不明等诸如此类的法律漏洞,为了弥补法律漏洞,使法律规范得以实施,有效地进行法律调整,法律解释就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可见,D项表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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