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5年1月1日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5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15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dmin2017-03-15  38

问题 甲于2015年1月1日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5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15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选项 A、自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
B、自2015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2日
C、自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
D、自2015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2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本题中2015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此时甲可以要求乙承担“工艺品丢失”的责任,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10日开始计算。但是2015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此时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以前的诉讼时效也就归于无效。因此诉讼时效从2015年8月2日重新计算,期间为1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Iz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