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可概括为( )。

admin2014-11-06  35

问题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可概括为(       )。

选项 A、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B、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C、它是法学的方法论
D、它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理学不是阐述某一种法律、某几种法律或某类法律的个别方面或个别问题,而是把法律现象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其产生、发展规律及其本质和作用等基本问题。所以,它不是研究法的个别性问题的学科,而是研究法的一般性问题的一般理论。此外,法理学的材料来源,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抽象概括而获得的。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是基础理论或者说是一门导论性或绪言性的学科,既是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入门学科,没有这一学科的知识,就难以学习和研究好其他部门法学科,又是在部门法学知识的基础上,从理论上作进一步的概括和深人的一个学科。因此正确答案是A、B、C。法理学并不是法学的分支学科,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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