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赵明能否向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赵明的撤诉申请是否应准许?为什么?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赵明能否向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赵明的撤诉申请是否应准许?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24
问题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赵明能否向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赵明的撤诉申请是否应准许?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法院应准许赵明撤诉。赵明撤诉系出于自愿,是基于合作区公安分局改变其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没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前卫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赵明撤回起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I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中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 )。
根据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情形中,具有专向性的补贴是()。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在诉讼外了解案件情况以外的人。下列关于证人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是()。
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在D市。此外,合同还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申请仲裁时,得知C市没有设仲裁委员会,而A、B、D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甲公司可以( )。
我国法院的裁判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下列哪一法院审判?
在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中,技术出让方给与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低于和有效期内,有权使用技术出让方出让的技术、出让方及第三人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这种协议成之为()。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4日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
甲因经商手头缺乏流动资金10万元,遂向在某国有企业任经理的朋友乙说:自己妻子患重病急需钱治疗,需借钱10万元,要求其帮忙。于是乙从企业的流动资金中拿出10万元借给甲。甲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如数归还,乙将钱归账。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保证系统安全性,系统设计要进行严格的动作()。
阅读《乡村的炊烟》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问题。在乡村的晨昏,炊烟是最美的景致。炊烟的美妙之处在于她的姿势。炊烟的姿势意蕴丰富,使乡村平淡无奇的天空变得诗意盎然。远远地看见炊烟在一个个村落、一间间农舍的上空袅袅升起,时高时低,时曲时直,时浓时淡,有
患儿,男,5岁。癫痫病史5个月,发作时惊叫急啼,精神恐惧,面色时红时白,惊惕不安,四肢抽搐,舌淡红,苔薄白,脉弦滑。其病证是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
下列各点中为二元函数z=x3-y3+3x2+3y2-9x的极值点的是()。
隧道洞内地下水位较高时,宜采用()处理。
存货模式和随机模式是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的两种方法。对这两种方法的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2005年)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问题。曹雪芹在全书第一回就表明了自己的创作主张,他不蹈历来野史的旧辙,更反对才子佳人小说的“千部一腔,千人一面”和“假控出二人姓名,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而是根据自己“半世亲见亲闻来创作”,“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
ConservationistsonTuesdayappealedtocountriestourgentlyaddressnewthreatstowhales,dolphinsandothercetaceans(鲸类动物)a
A、Adetectivestory.B、Aclassassignment.C、Abirthdaypresent.D、Ajewelrystorerobbery.B对话开始,男士说他完成了创造性写作课要求的短篇小说作业,很开心;而女士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