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dmin2014-04-02  30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选项 A、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B、讨论决定破产宣告前维持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费用的支付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D、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

答案A,D

解析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 (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选项B由人民法院行使,选项C由清算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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