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号”是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货轮,该货轮所有人是美国明光公司,光船承租人是中国致远公司。其雇佣的船长是西班牙公民甲。2010年7月,该货轮在公海遭遇海难,经韩国美华公司救助得以脱险。现船主与货物所有人就救助费分摊存有争议。货主均为中国人,并且

admin2016-01-28  23

问题 “光明号”是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货轮,该货轮所有人是美国明光公司,光船承租人是中国致远公司。其雇佣的船长是西班牙公民甲。2010年7月,该货轮在公海遭遇海难,经韩国美华公司救助得以脱险。现船主与货物所有人就救助费分摊存有争议。货主均为中国人,并且致远公司拒绝支付甲的工资。2010年10月,美国明光公司与公民甲均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分别要求对救助费用的分摊进行理算及支付工资。大连海事法院针对该两项请求应适用何种法律处理?(    )

选项 A、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巴拿马法律,工资支付适用中国法
B、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韩国法,工资支付适用西班牙法
C、救助费用的理算及工资支付均适用中国法
D、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美国法,工资支付适用中国法

答案C

解析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的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代替费用、垫款手续费、共同海损利息及其理算费用等。本案中,韩国美华公司的救助费用分摊的理算属于共同海损的理算。根据《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的理算适用理算地法。”故应适用中国法。对于西班牙公民甲的工资问题,根据《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可见,该工资给付请求属船舶优先权,依《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也适用中国法,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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