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对甲县公安局治安处罚3000元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不服以甲县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李某对甲县公安局治安处罚3000元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不服以甲县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9-08-23
21
问题
李某对甲县公安局治安处罚3000元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不服以甲县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院应当告知李某追加乙市公安局为被告,李某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当把乙市公安局列为共同被告
B、对本案,乙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对本案,应以甲县公安局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D、对本案,起诉期限为3个月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的行政案件的被告确定、管辖和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机关和原机关为共同被告。《行诉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故,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B正确。《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故,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无特别情形,起诉期限为6个月。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F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大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关于宪法功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
某市建设委员会于1月10日印发了《关于为治理城市仪容拆迁滨江道沿街建筑的通告》的文件,责令凡滨江道街旁5米内50家住户于10月1日前一律拆迁,否则强制拆除。陈某系此类建筑所有人之一,他对市建委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泰嘉贸易公司从国外购进100吨钢材,委托某船运公司运往中国境内。一日,该船运公司一艘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500多件电器等物的船,在中国海口市担杆岛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作出决定,将包括该贸易公司100吨钢材在内的船上所有
孙某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案件的裁定申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老李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行政判决已经生效,如该案确实存在错误,下列关于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市工商局以某公司无合法证明,冒充国产品牌计算机进行非法销售为由,没收某公司一批计算机。某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供了这批计算机技术指标,某市工商局则提供了某省商检局对其中一台计算机的鉴定意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成本效益分析法:
A.看到2个点B.看到5个点C.看到1个点D.看到3个点E.看到4个点Worth四点法检测,融合功能正常者看到的点数为
男,60岁。进食后胸骨后烧灼感3个月,上消化道钡餐造影检查提示:食管中段黏膜紊乱、中断,管腔狭窄,长约3cm。此时首先考虑的诊断是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及()。
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取决于()。
煅烧就是碳素材料在基本隔绝空气条件下的高温热处理过程。通过煅烧使碳素原料获得良好的综合性能。下列关于煅烧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设备监理目标的( )是指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设备工程项目,尽管需要协调各个目标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是以某一目标为主要目标的。
甲公司将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体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根据下图所示网络结构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将10.10.35.128/25划分成3个子网,其中第一个子网能容纳50台主机,另外两个子网分别能容纳20台主机。第一个子网掩码是________,第三个子网掩码是________,第一个子网的最后一个可用IP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