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丙、丁的出资,说法正确的是:( )。 以下关于公司股权的处置,符合《公司法》的有:( )。

admin2012-10-17  32

问题 对于丙、丁的出资,说法正确的是:(    )。
以下关于公司股权的处置,符合《公司法》的有:(    )。

选项 A、由于丙因刑事犯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公司股东会决定取消丙的股东资格,强行转让其股权
B、甲对外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C、甲对外转让出资,若乙、丙、丁反对,能够阻止甲对外转让的唯一办法是购买甲的股权
D、乙可以不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丁

答案2,4,8

解析 股东的身份不能随意剥夺,因此A错误;《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D正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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