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以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作价向设立中的公司出资。甲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公司成立后甲仍占有、使用该房屋,公司未实际使用。两年后公司有利润进行分配,其他股东认为甲不能分得利润,因此发生纠纷。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甲以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作价向设立中的公司出资。甲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公司成立后甲仍占有、使用该房屋,公司未实际使用。两年后公司有利润进行分配,其他股东认为甲不能分得利润,因此发生纠纷。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11
27
问题
甲以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作价向设立中的公司出资。甲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公司成立后甲仍占有、使用该房屋,公司未实际使用。两年后公司有利润进行分配,其他股东认为甲不能分得利润,因此发生纠纷。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事实上没有出资,丧失股东资格
B、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甲有权分得利润
C、其他股东主张不分配给甲利润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D、甲只能分得应得利润的一半
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C项为最佳答案,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C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67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4题)
青风杂志社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判决发生效力后,该杂志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丁为被告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中国甲公司诉某因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A、溶菌酶含片B、西地碘含片C、硝酸银溶液D、氯己定含漱剂E、地塞米松粘贴片具有抗炎作用,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减少炎症渗出的是()。
对新兴产业早期进入障碍的研究有助于理解新兴产业的结构特征,与产业得以发展后的进入障碍相比,早期进人障碍有很大的不同,常见的早期进入障碍有()。
导游人员刘某下列行为应扣6分的是()。
Itwas______finedaythattheywenttothepark.
京剧是我国的国粹,下列关于京剧的说法正确的是()。
科学研究中使用的形式语言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自然语言有很大的不同。形式语言看起来像天书,远离大众,只有一些专业人士才能理解和运用。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关系就像肉眼与显微镜的关系。肉眼的视域广阔,可以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信息;显微镜可以帮助人
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定各种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属于( )。
我国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趋势是什么?
WhytherebuildingeffortsaredelayinginIraq?
WhatarrangementhasMr.WilliamWilsonaccepted?Hehasacceptedthearrangementofaninterviewabouthis______.What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