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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情形是( )。
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情形是( )。
admin
2015-08-21
41
问题
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情形是( )。
选项
A、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同时又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B、夫妻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C、离婚案件的被告不同意离婚又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在离婚2年后又单独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起诉的
D、如果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赂偿请求的,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又在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答案
A,B,D
解析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据此规定第2项,选B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46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据此规定第1项,选A项;据此规定第2项,不选C项。《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据此,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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