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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论述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dmin
2019-03-13
22
问题
论述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选项
答案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制度体现了公平原则,同时又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第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否撤销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第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2)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 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有:第一,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第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第三,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第四,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3)撤销权的行使及后果 撤销权人对是否行使撤销权,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一旦其决定行使,则只能向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并且必须在法定期间提出请求。《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该民事行为变为自始无效的民事行为,其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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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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