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
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
admin
2018-09-25
20
问题
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13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2013年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l3年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2013年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2013年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2013年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4x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水利工程项目进展到第10周后,对前9周的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有关统计情况见下表:问题:将上表复制到答题纸上,在表中计算前9周每项工作(即A、B、C、D各项工作项)的BCWP。
某工程合同价为1500万元,分两个区段,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保留金在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后分两次支付,各50%;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1年。问题:所扣保留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商退还多少?
某工程合同价为1500万元,分两个区段,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保留金在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后分两次支付,各50%;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1年。问题:该工程误期赔偿费为多少?
某混凝土工程,目标成本为364000元,实际成本为383760元。根据下表相关资料进行项目成本分析。问题: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有哪几种?
施工单位B分别在某省会城市远郊和城区承接了两个标段的堤防工程施工项目,其中防渗墙采用钢板桩技术进行施工。施工安排均为夜间插打钢板桩,白天进行钢板桩防渗墙顶部的混凝土圈梁浇筑、铺土工膜、植草皮等施工。施工期间由多台重型运输车辆将施工材料及钢板桩运抵作业现场,
施工单位B分别在某省会城市远郊和城区承接了两个标段的堤防工程施工项目,其中防渗墙采用钢板桩技术进行施工。施工安排均为夜间插打钢板桩,白天进行钢板桩防渗墙顶部的混凝土圈梁浇筑、铺土工膜、植草皮等施工。施工期间由多台重型运输车辆将施工材料及钢板桩运抵作业现场,
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该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而确定,共可分为()。
有关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叙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给定程序中,函数fun的功能是:将形参s所指字符串中的数字字符转换成对应的数值,计算出这些数值的累加和作为函数值返回。例如,形参s所指的字符串为:abs5defl26jkm8,程序执行后的输出结果为:22。请在程序的下划线处填入正确的内容并把下划线删除
领导艺术得以形成则重要基础是
A.ICG排泄试验B.浓缩稀释试验C.内生肌酐清除率D.PAH清除率E.BSP排泄试验反映肾血流量的试验为
女性,38岁。阵发性劳力性呼吸困难3年,咳痰带血丝1个月。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为二尖瓣狭窄,下列哪项体征具有诊断意义
薄荷不宜与下列哪种食物同服()
由外国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是()。
对于科索沃____宣布的独立,塞尔维亚政府除了发表无数谈话和声明之外,基本上没有能力对其进行实质性____。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论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计划对于()相当于()对于操作
《诗经》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大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