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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
admin
2021-11-04
18
问题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
选项
A、付款地
B、金额
C、出票地
D、收款人名称
答案
B,D
解析
考查支票的记载事项。法律依据为根据《票据法》第84条至第86条的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由此可知,票据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属于支票的必要记载事项。但是经出票人授权,可以由他人补记,若未补记则票据无效,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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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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