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9月11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某被释放。2016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

admin2020-11-19  38

问题 (2017年)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9月11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某被释放。2016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朱某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
C、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唯一标准
D、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答案A

解析 A选项当选。《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案例中市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市中院则判决宣告无罪,因此依法应由作出逮捕决定的市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B选项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可见国家赔偿请求可以以口头的方式提出申请。   
C选项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见除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外,侵害人身权的后果是否严重也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标准,如果后果不严重则不能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D选项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本案中朱某是2016年提出国家赔偿请求,那么即使赔偿义务机关在当年做出赔偿决定,也应该按照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金,而不会是按照2014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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