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admin
2016-08-16
32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选项
A、代履行
B、执行罚
C、间接强制
D、直接强制
答案
C
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因执行主体不同而不同。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需要申请法院执行,则由法院主要使用相应的强制方式强制当事人履行;如果行政机关有自行强制执行权,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强制执行。应当说,不同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应依法律规定。概括而言,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代履行。也可称为代执行,指如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义务为可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请他人代为履行,并要求当事人承担相应费用的执行方式。代履行有两个特征:第一,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为可替代义务,即此义务可以当事人素自履行,也可以由他人履行,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属于此种义务。第二,代履行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二是执行罚。指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虽用的是罚款,但不是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三是直接强剞。指行政机关直接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执行方溉一般包括划拨存款、汇款,啪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均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由此可知,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中,没有间接强制执行。故C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3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某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某乙盗窃放在仓库里的电话线,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甲、乙的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相同,但罪名不同,对甲、乙定性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
甲骑电动摩托车违章撞伤乙,造成乙手臂骨折。甲送乙到医院治疗,由于护士的疏忽导致乙因药物过敏而死。甲的行为对乙的死亡而言属于:()
下列情形中,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汉川市公安局天仙派出所民警黄某在处理一起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打架事件中,发现已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付某也在围观的人群中,遂将其抓获并押于天仙派出所留置。时任天仙派出所所长的莫某于当晚10时许,指使看管人员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放走,致使付某至今未被抓获归案。对于
陈某拥有生产化工用品的工厂,需要大量的固体废物作为原材料,该厂在我国与邻国边境附近。为了节省开支,孙某在未得到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口大量固体废物,由于处理不得当,造成当地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多人重伤死亡。孙某的行为构成:()
甲、乙共谋人室盗窃,约定甲进入室内寻找财物,乙在外放风。但在甲刚好翻墙人室,尚未着手盗窃财物之时,乙即因心生恐惧而逃跑,后甲窃得财物价值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属于时效延长的情形有:()
随机试题
现代财务理论的目标是__________。
越是处于高层的管理者,其对于概念技能、人际技能、技术技能的需要,就越是按()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找出下列函数的间断点并判断类型。
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是
与体层摄影模糊度无关的是
资金时间价值通常以()来计量。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依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关,其责任不在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的,经向海关申请并提供确实证明,经海关审查认可的,海关对其可不按滞报论处或减收滞报金。()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