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于2018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8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2-09-16  26

问题 小李于2018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8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8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答案C

解析 本题正确率为31%,易错项为A。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项错误,当选。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该项正确,排除。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小李和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该项正确,排除。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该项正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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