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债,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

admin2009-01-14  27

问题 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债,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

选项 A、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及亏损承担方法问题,参见《合伙企业法》第27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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