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对一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但当法院向自诉人送达调解书时,自诉人发现调解书中的内容发生了不利于己的重大变化。该自诉人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2003—卷二—95,任)

admin2014-02-25  53

问题 在某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对一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但当法院向自诉人送达调解书时,自诉人发现调解书中的内容发生了不利于己的重大变化。该自诉人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2003—卷二—95,任)

选项 A、接受调解书,然后提出上诉   
B、接受调解书,然后重新起诉   
C、拒绝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D、要求法院判决   

答案C,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接受调解书,就意味着承认调解的内容,不能再上诉或起诉。由此可知C项“拒绝在送达回执上签字”,D项“要求法院判决”,都是正确的做法。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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