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7-05-08  36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
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
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响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该规定与法的普遍性特征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不冲突,因为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在任何地方完全一样,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并非完全反对合理的差异,事实上,法律必须考虑到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普遍和平等。该规定同时也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选项D的内容和题目无关。因此,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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